一限了之?城市治理不能“顧頭不顧尾”
當許多地方在科學規劃城市道路、降低交通檢查費等情況下,有些地方仍然處于有限的粗略治理水平,這在促進城市治理、全面治理方面,實在是能力不足,過時了。
據新華社近日報道,根據群眾反映的線索,國家監督檢查廳近日對貨車的道路困難進行了秘密考察。在河北、河南、山東等地,檢查組發現一些市、縣在全國干線上非法設置高度限值,縣鄉公路和城市道路設置的限高設施隨處可見,交通堵塞和阻塞嚴重影響了貨車的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目前,通知區已表示將進行整改。
在公路上被高桿堵住 "直線 3 英里,繞行 10 公里已成為一些當地司機遇到的" 常事 ",一些卡車司機不得不花錢找黃牛進城,依靠三輪車" 螞蟻移動 ",可以說路障更加擁擠。
據當地統計,這是迫于環境壓力,也是為了保護城鄉道路。前者的原因在于近年來 "藍天防御戰爭" 對空氣污染物有嚴格的控制,通過限制桿和放任通行的 "雙重保險" 來限制卡車通行是簡單方便的。后者是指一些中低等級公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能被卡車碾碎,并且設置限位條來保護道路。
要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有關規定設置限位,明確責任主體。例如鐵路橋、重要的線路線路等領域,限線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隨意設置限位,就會產生懶惰和混亂的嫌疑。
關于限高桿的設置,有明確規定。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凈高應為 5 米,三,四級公路凈高應為 4。5 米。以河北石家莊為例,限高 2 的就有 103 條。8 米,而相關費用更是觸目驚心。無視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專斷權力的邏輯更加可怕 -- 去年 7 月,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開展高速公路限高設施和檢查卡點專項清理行動的通告》,要求 "無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擅自在國道,省道設置限高設施的","違反《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要求 "無法律,行政法規依據,在國道,省道設置限高設施的","違反《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擅自在農村公路,村道設置限高限寬設施" 的,當年年底前必須清理完畢?,F在看來,這些地方都是消極的,以至于上級通知成了一紙空文。"。
如果有限的話,就會導致鏈條的不利后果。進入城市的卡車仍會繞著馬路行駛,排放更多的廢氣,既不利于環保,也會催生黃牛代理通過黑灰行業。貨運車輛的通行受阻,涉及相關企業的運營,物流行業的整個連鎖經營,甚至影響到一側的經濟發展。一些因高度限制而造成的人員傷亡更加痛苦。消防救援車輛被高桿堵住,消防隊員不得不扛著管道一路跑,這就更離奇了。
促進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是道路存在的重要意義之一。有關部門應盡量提供更多方便,使交通要道能更有力地敲打,激活當地經濟發展的毛細血管。如果 "少一點,不管其余",盯著環保數據,無視其他參與者在經濟發展中的利益和由此產生的連鎖反應,或者會限制功能溢出,一方要接受 "交通限制、重量限制、環境管制、交通管制" 等目的,甚至隨意懲罰貨車,那么它注定只會為地方交通管理和城市治理 "減分",敗壞其形象。
在某種程度上,交通運作的效率是衡量城市治理水平的標準。當許多地方科學規劃城市道路,降低交通檢查費等時,有些地方仍停留在粗糙的治理水平,需要漂亮的環境數據和有限的高度桿;太多的車輛不容易管理,限位桿被設置;如果你想創造收入,等著你在極限桿旁邊等著吧。有限高桿,有限寬墩,遇到了難以解決的問題,一個極限似乎成了一個 "普適解毒劑"。" 這在促進城市治理、整體治理方面,實在是能力低下,過時了。
通知區要申報整頓,更值得問的是,為什么這么小的高度限制要干擾國辦的檢驗室?有關方面的快速整改能否到位和持久?如何確保各地的交通管理從制度層面上不偏不倚呢?
打開攔阻點,減少痛苦點,就是給一邊的民生福利增加了便利,給另一邊的經濟發展增添了力量,城市治理的刺繡功夫隱藏在 "一針一線" 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