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存款產品下線, 互聯網金融要創新更要安全
首先,銀行風險增加了。據報道,互聯網平臺按照利率對存款產品進行排序。為了提高競爭力和吸引客戶,銀行必須提高存款利率。因此,平臺占用費等資本成本也有所上升,迫使銀行追求更高的利息。高利率通常意味著高風險,銀行在投資高風險項目后,風險將大大增加。
專家指出,由于全國范圍內的存款收取,與該地區這類銀行服務的規模相反,一旦存款產品利率降低或大量用戶因其他原因同時提款,將導致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
此外,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在與平臺有關的購買頁面上,存款產品往往突出"零風險"的取向,這意味著無論哪類銀行位于哪個地區,存款產品利率都由存款保險覆蓋,事實上,如果銀行等個別金融機構的運作出現問題,儲戶可以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獲得賠償,但這一范圍不包括互聯網平臺。
個人信息安全也值得關注,相關專家指出,互聯網平臺也可能掌握用戶資金的獲取,從而導致金融消費者信息披露等問題。
加強監督
根據一些觀點,監管機構認為,互聯網存款是不正常的,不是中小型銀行的存款,而是互聯網金融的存款。
近幾年來,由于互聯網金融開放程度高、流量大、門檻低等特點,網絡金融發展迅速,但相關的地雷事故也時有發生。因此,自2020年以來,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旨在對其進行監管的監管措施。
2020年11月2日,銀監會等部門起草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規范小額金融公司的網絡小額信貸業務,統一監管規定。銀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表示,經過逐步壓降,國內P2P平臺現已完全恢復到零,在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方面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中央銀行副行長潘功生指出,為了堅持一切金融活動都必須依法進行監管。一系列的行動表明了金融監管的力度和決心。網絡金融是技術進步帶來的金融創新,是傳統金融的一種新的商業模式。我們應該避免扼殺創新,而不是"用一根棍子殺人"。然而,我們不能聽之任之,讓它野蠻地成長。要根據監管評級、業務狀況、風險管理能力等因素設定"門檻",加強監管,提高監管能力,明確哪些銀行不能做什么樣的業務。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
幾天前,支付寶被從金融管理頁面刪除,所有銀行存款產品都只允許購買產品的用戶看到。隨后,騰訊財富管理公司(Tencent WealthManagement)、杜子富金融(Du Lesser Fulity of谷物Finance)、攜程金融(CtriFinance)、京東金融(JD.com Finance)等公司也采取了同樣的舉措。作為回應,一些平臺表示,為了滿足監管要求,刪除了互聯網存款產品。
行動不規范
網上存款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在網上金融平臺上銷售的存款產品。銀行提供產品和服務,并向該平臺支付一定的手續費,后者提供產品信息顯示和購買界面。
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有關專家指出,這些銀行大多是為當地企業服務的地方一級城市和農業銀行,與大型銀行相比,它們的存款能力有限。它以流量非常豐富的互聯網平臺為目標,在應用程序上開通存款渠道,以獲得完全無與倫比的離線客戶數量。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奇曾在"數字金融領域監管技術探索與應用協會"表示,一些銀行在互聯網平臺上開設存款業務才幾個月,吸收存款超過200億元,占存款總額的25%,甚至占部分銀行通過互聯網平臺存款總額的70%。
但問題是,根據有關規定,儲蓄業務只能由銀行、信用社等專門機構進行。支付寶等平臺屬于非金融機構,不能開展這項業務,即使產品本身不是問題,作為接受存款的"中介"是不符合規定的。
孫天奇近日在第四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公開公布了銀行與互聯網平臺合作的存款產品,稱一些銀行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推出存款產品,給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帶來了新的課題。他指出,開展此類金融業務的互聯網金融平臺是一種"無證"的非法金融活動,應納入金融監管范圍。
不應低估風險
據了解,有50多家銀行參與了11個總平臺上的存款銷售。然而,在"繁榮"的背后,存在著許多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