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校引才加碼, 被企業冠名不是單單節目還有教授的支持
在國內,各大名校是首批“吃螃蟹的人”。
2001 年,清華大學通過了 "清華大學教授講座試點條例",通過設立講座教授基金,招收世界知名學者任教。2018 年,清華大學決定全面推廣專職講師和教授制度,在校內和校外任命專職講師和教授,并以兩種形式支持他們:有名無實的講師和教授。
2006 年,北京大學設立了大學一級的第一個講座教授基金,由香港實業家葉夢鉉捐贈,捐贈 500 萬元設立 "葉魯迅社會科學講座教授基金",首次聘請了香港城市大學前校長張興昂教授和著名經濟學家曹鳳岐教授。
現在,越來越多的學院和大學正在試圖命名教授制度。
留住高薪的頂尖學者
同濟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長、同濟大學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張端紅告訴 "科技日報",中國高校教師的工資傳統上由三部分組成:國家固定工資和地方額外津貼。
還有學校的工作津貼。要突破現行的工資制度,高校就需要引進社會資源,進行漸進式改革。
命名教授制度可以顯著提高高校、系或學科的薪酬競爭力,幫助高校引進或激勵人才。" 張端洪說。
2010 年 7 月 29 日,新華社被授權發布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明確指出:" 社會投入是教育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調動全社會的教育積極性,拓寬社會資源進入教育的途徑,通過多種渠道增加對教育的投入。
上海交通大學高等教育學院余凱等人指出,設立捐贈椅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高校原有資源的不足,體現了學者的價值,是高校學術聘用制的一項創新。
事實上,要留住頂尖學者,你需要支付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薪水。它也是高校開辟多元化融資渠道、尋求社會捐贈的一種能力。張端紅說,一般說來,可以設立捐贈椅子和教授的高校,也是傳統意義上的強校。他們的品牌效應強,威望高,優秀的校友或庭院朋友多,自然也成為大眾的捐贈對象。擁有 "強大財富" 的學院和大學在人才爭奪戰中也更有能力,他們通常能夠以各種方式 "增加" 吸引高層次人才的能力。
如果你雇了一大筆錢,那是值得的。
能力越強,責任越大。高校要花很多錢聘請教授,也希望高層次的人才能為我校的學科建設做出貢獻。
例如,北京外國語大學指出,要制定和組織實施學科建設規劃,形成或鞏固學科的主導地位,不斷提高學校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影響力;為了促進學校與國內外知名大學、名校的合作,我們要負責青年教師的培養;實現學科建設的突破,在國際先進水平上取得科研成果。
總的說來,張端紅說,命名教授制度有利于高校人才的引進,但高校也要注重自身師資建設。當一所學校或學院拿出大量資金引進和專門培養外國人才時,也要支持我們學校的原有人才。
2000年,七家公司以220萬元收購了上海交通大學36位教授的指名權。當時這條消息引起了很多爭議。一些人直接譴責這一舉動",直言不諱地說,他們從未聽說過教授的名字,"先生愛錢,走正確的路",教授接受企業的名字是道德上的缺陷。
現在,教授的名字已經不新鮮了,但爭論仍然存在。
人們認為學術和商業之間應該有明確的界限,有些人也有這樣的問題:如果有公司名稱的教授,學術界還能獨立嗎?"張端紅說,學術獨立是學術界的一個重要標準。從大學和系管理的角度來看,命名教授和捐贈公司之間的私人利益合謀的可能性很低。"當高校吸收社會資金時,他們也會選擇聲譽很高的企業,否則教授自己也不愿意這樣做。"對大多數教授來說,學習比收入更重要。他承認。
余凱還建議,高校在吸引社會資金時要有明確的資助機構,校長、副校長及其團隊等管理人員應負責防止高校教師將學術研究活動與融資等商業活動聯系起來,以確保高校教學科研的獨立性和純潔性。
指定的教授需要制定和組織實施學科建設計劃,形成或鞏固學科的領導地位,不斷提高學校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影響力。
9 月 15 日,深圳大學舉行了 "騰訊創辦人校友團隊" 教授任命儀式,首批聘請三名教授,標志著深圳大學教授命名制度的全面實施。
任命指定教授的候選人,從提議的和現有的全時在職教師中挑選,分為講座教授和專任教授,合同期間每人每年最多補貼 300000 元。
教授經費來自深圳大學著名教授基金,該基金隸屬于深圳大學人才基金。早些時候,在該校成立 35 周年之際,馬化騰和其他四位騰訊創始人以 "騰訊創始人校友團隊" 的名義,向母校捐贈了 3.5 億元人民幣,共同啟動了深圳大學人才基金項目。
教授聘任制度是高校吸引高層次人才的途徑之一。在全球競爭激烈的背景下,高校需要開辟多元化的融資渠道,為人才找到高薪。
指名教授是一種成熟的制度
事實上,就像 "某某項目由某一企業贊助" 這一熟悉的含義一樣," 這位所謂的教授也意味著教授的部分工資和科研費用由個人、企業或基金會贊助。
在許多學院和大學里,教授的命名已經是一種成熟的制度。指定的教授是講師的一種形式。大學設立捐贈的講座,利用社會基金獎勵最好的教授,或者從其他機構聘請專業領域的頂尖學者。
一般而言,教授的地位與社會捐贈密切相關,由講座制度與社會捐贈和現代基金管理制度相結合而形成的 "捐贈講座基金" 模式,已成為世界知名大學引進社會資源、留住一流學者、增強社會影響力的有效手段。
在國外,捐贈工場制度已有數百年的歷史。例如,英國劍橋大學的捐贈講座最初是由英國皇家大學設立的,直到 17 世紀,私人捐贈才成立講師。